热烈祝贺沈阳协合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2014年高企认定
2015-01-27 14:4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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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362号)的有关规定,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企业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,并经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,现认定沈阳协合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,并颁发“高新技术企业证书”,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,有效期自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。
来源链接:
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: